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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文件的通知(2013年) 4.

4. 标题。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事由部分如果出现多个机构、人名等并列时,应当用顿号分开,不用空格。标题应当和正文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