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文件的通知(2013年) 5.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文件的通知(2013年) 5. 5. 主送单位。保险机构向保监会行文,应当使用全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