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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 1.

1. 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