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二、 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一)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 (一)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二、 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一) 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