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直接经营保险业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三、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直接经营保险业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三、 三、 工作要求 (一) 当地保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履行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直接经营保险业务行为的监管职责,有效维护辖区保险市场秩序。 (二) 当地保监局要结合辖区保险业实际,针对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取得实效。 (三) 保监会将充分考虑当地保监局提出的意见和监管建议,搞好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 (四) 当地保监局在监管工作中如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需及时向保监会反映。 特此通知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