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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慈善活动支出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核算和归集。业务活动成本包括慈善活动支出、设立慈善信托支出和其他业务活动成本。

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