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四、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将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前,应就改建事宜向社会公告。公告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 关于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一) 四、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将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前,应就改建事宜向社会公告。公告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 改建前该分公司原有的税务、债务等责任由改建后的外资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承担;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