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1999年) 二、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1999年) 二、 二、 各保险公司在本通知之前已经使用的保险条款,今后在订立具体的保险合同时,如果选择仲裁的争议解决方式,应当根据《仲裁法》补充规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