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1999年) 三、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1999年) 三、 三、 仲裁条款不是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保险合同争议,应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愿协商一致决定。选择仲裁的意思表示,既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也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根据《仲裁法》,该意思表示应当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否则无效。 特此通知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