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六、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六、 六、 各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农业部门的协调,及时将有关文件转送给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和农业部门。 五、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