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2025年) 第五章 信息共享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信息共享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 金融监管部门对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及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的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将侦办案件中发现的银行业保险业重大风险信息通报同级金融监管部门。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