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06年) 2、 关联方在合约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对于多层的非比例合约,关联方在每一层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 七、 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06年) 七、 2、 关联方在合约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对于多层的非比例合约,关联方在每一层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 七、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再保险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第8号)的有关要求操作。 引用法条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05)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