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四、 证据收集与审查要求 (八)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八)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四、 证据收集与审查要求 (八) 对查获的芬太尼类物质,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人员作出成分鉴定,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含量鉴定。 对犯罪嫌疑人否认实施犯罪或者查获的芬太尼类物质的归属存在疑问等案件,应当及时发现、提取涉毒场所、物品上的痕迹、生物检材以及存取款凭证、物流寄递单据等书证上的笔迹… 引用法条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 (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