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四、 证据收集与审查要求 (七) 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年) (七) 2. 2019年5月1日起由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予以管制的其他芬太尼类物质。即,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四、 证据收集与审查要求 (七) 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涉案毒品、制贩工具、毒资毒赃、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物流寄递单据、电子数据以及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各种证据材料,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