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第三条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资产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受保险机构投资者委托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须直接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结算公司)办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