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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年) (十五)
(十五) 全面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穿透式监管,既要看资产端,也要看负债端,要穿透审视集团外负债和票据业务等关键指标超标、成员单位存款大幅下降、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等异常情况,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控制规模等监管措施;既要看“表”又要看“账”,更要穿透账表看风险,透视各种变化背后的业务逻辑和风险逻辑;加强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的分析研判,把对企业集团的监控和财务公司的监管有机结合。坚持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据监管评级和风险分级情况对财务公司实施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