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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200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在每次报送书面文件(包括配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法律意见书、有关专项说明或报告等)的同时,发行人应报一份相应的电子文件(应为标准.doc或.rt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