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三章 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条 对于通过纸质方式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交易中心应当保存在交易现场产生、获取的书面资料原件或者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评标过程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过程记录、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等。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