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十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十条 企业享有产品销售权。 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产品,任何部门和地方政府不得对其采取封锁、限制和其他歧视性措施。 企业根据指令性计划生产的产品,应当按照计划规定的范围销售。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不履行合同的,企业有权停止生产,并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协调解… 企业生产国家规定由特定单位收购的产品,有权要求与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签订合同。收购单位不按照合同收购的,企业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协调解决,也可以依…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国家明令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除外。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