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29.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29. 29. 财产变现。破产财产变价出售应当以拍卖方式为原则,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管理人应当在拍卖文件中明确在建工程是否存在继续履行的购房合同及相关具体内容,并就成交后购房人与买受人之间的衔接工作作出安排。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存量土地,相关政府部门决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相关主体请求注销该土地使用权上已设立的抵押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8.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