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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19.

19. 债权申报登记。管理人在对购房人进行债权登记时应当区分请求权的内容分类登记,对于债权人请求继续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在债权表中作为单独类型进行登记,后续履行中转化为金钱债权请求权的,应当及时予以注明并对登记类别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