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17.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17. 17. 交付房屋和办证。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依据本纪要应当继续履行的合同,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房屋具备交付和登记条件,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债务人应当及时交付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但购房人应当及时支付剩余购房款。 购房人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经管理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合同,购房人因此产生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 1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