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收留、抚养职责,或者歧视、侮辱、虐待儿童,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儿童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的,由主管民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