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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收留、抚养职责,开展服务应当遵守建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儿童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虐待儿童,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儿童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