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统计制度(2008年) 四、 健康保险统计制度(2008年) 四、 四、 报送方式 各公司应按照“全科目、大集中”的方式,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向我会报送健康保险统计数据。健康保险统计数据应与现行统计数据合并报送。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