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统计制度(2008年) 五、 健康保险统计制度(2008年) 五、 五、 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 各公司应按照附件2中标注的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分别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指标。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