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五章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不适用本办法。政策性保险公司不适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银保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财险〔2017〕18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