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七条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规则、会计准则等要求,单独核算,单独统计,分类管理,准确记录,真实反映信保业务的经营费用、经营成本和经营成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