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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根据《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建立投资计划风险控制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产业、行业发展研究制度;

项目评估、甄选和储备制度;

投资决策制度;

资金划拨授权制度;

风险监测制度;

投资计划当事人信用评估制度;

管理人才培养制度;

突发事项紧急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