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一章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维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健和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理… 第三条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考虑控制… 第四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