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根据《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充分研判拟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审慎开展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