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章 展业登记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展业登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展业证》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展业证》的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