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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与股票资产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必须载明下列内容: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义务;

股票资产托管人违反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义务、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更换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保险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