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金融债券投资 第六节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六节 第三章 金融债券投资 第六节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 第二十六条 保险机构投资的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应是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按照《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同意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第二十七条 保险机构投资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可按资产配置需要和投资策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