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2015年) 第四章 内部审计作业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内部审计作业管理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