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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未赚保费准备金是指以未满期部分保费收入为基础所计提的准备金,并应减除与获取保费收入相关联的保单获取成本的未到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