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6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基本条款示例) 2、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申请表 3、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备案表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