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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限于:

银行存款;

买卖政府债券;

买卖金融债券;

买卖企业债券;

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式、具体品种的比例以及认定的最低评级,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