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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现场检查包括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事项:

机构设立或者变更事项的审批或者报备手续是否完备;

申报材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资本金、各项准备金是否真实、充足;

偿付能力是否充足;

资金运用是否合法;

业务经营和财务情况是否良好,报表是否齐全、真实;

是否按规定对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请审批或者备案;

与保险中介的业务往来是否合法合规;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或者变更手续是否完备;

需要事后报告的事项是否及时报告;

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