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现场检查包括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事项:
机构设立或者变更事项的审批或者报备手续是否完备;
申报材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资本金、各项准备金是否真实、充足;
偿付能力是否充足;
资金运用是否合法;
业务经营和财务情况是否良好,报表是否齐全、真实;
是否按规定对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请审批或者备案;
与保险中介的业务往来是否合法合规;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或者变更手续是否完备;
需要事后报告的事项是否及时报告;
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