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2007年) 第四章 合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合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在公司内进行各种合规调查。 合规调查结束后,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就调查情况和结论制作报告,并报送提出调查要求的机构。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