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审计发现问题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的,保险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未及时按照前两款的规定追究责任的,中国保监会将追究保险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董事的责任。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