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责任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