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出具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本年度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及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改善情况;
目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下一年度改进内部控制的计划。
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本年度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及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改善情况;
目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下一年度改进内部控制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