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审计责任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公司内部审计系统开展工作;
组织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预算并推动实施;
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协调处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组织公司内部审计系统开展工作;
组织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预算并推动实施;
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协调处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