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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批准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预算;

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质量;

就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解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理关于内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

监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董事会要求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