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批准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预算;
评估审计责任人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质量;
就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解聘、酬金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受理和处理关于内部控制方面重大问题的投诉;
监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所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董事会要求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