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九条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200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九条 保险公司审计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审计、会计或者财务工作五年以上,熟悉金融保险业务; 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