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经营主体 第十条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经营主体 第十条 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核 定,可以经营养老保险业务。 经营企业年金管理业务依法需经有关部门认定经办资格的,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资格认定。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