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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2021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保险控股型集团母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审议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管理政策;

审议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

审议集团偿付能力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审议集团偿付能力风险评估报告及其他专项风险报告,全面了解集团及主要成员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及其管理状况;

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评估集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并审议与偿付能力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的解决方案;

董事会安排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