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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8号:偿付能力报告(202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所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偿付能力报告的编制、审批、报送等内控流程,确保及时、完整、准确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