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8号:偿付能力报告(2021年) 第二章 季度报告 第六节 风险管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8号:偿付能力报告(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季度报告 第六节 风险管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关于公司分类标准的规定,列报所属的公司类型,包括成立日期、最近会计年度的签单保费和总资产、省级分支机构数量。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 第六节 目录 第二十九条